应对气候变化司_世界上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
1.巴黎协定有什么作用?
2.世界气候大会,历届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举办地都是哪里
3.全球气候治理层面上的几个国际公约无法消除全球气候治理的矛盾与摩擦
4.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形成和生效过程是怎样的?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5.2023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哪里举行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公约》)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额将会增加,以满足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气候公约》明确提出,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气候公约》同时也要求所有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履行《气候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特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本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做出贡献。
《气候公约》第四条第7款规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本公约下的承诺,将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对其在本公约下所承担的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承诺的有效履行,并将充分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中国愿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与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积极开展有效务实的合作,努力实施本方案。
第一部分 中国气候变化的现状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近百年来,许多观测资料表明,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中国的气候变化趋势与全球的总趋势基本一致。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通过实施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以及实行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一、中国气候变化的观测事实与趋势
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指出,近50年的全球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人类活动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增温效应造成的。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中国近百年的气候也发生了明显变化。有关中国气候变化的主要观测事实包括:一是近百年来,中国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平均值,近50年变暖尤其明显。从地域分布看,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气候变暖明显,长江以南地区变暖趋势不显著;从季节分布看,冬季增温最明显。从1986年到2005年,中国连续出现了20个全国性暖冬。二是近百年来,中国年均降水量变化趋势不显著,但区域降水变化波动较大。中国年平均降水量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开始逐渐减少,平均每10年减少2.9毫米,但1991年到2000年略有增加。从地域分布看,华北大部分地区、西北东部和东北地区降水量明显减少,平均每10年减少20~40毫米,其中华北地区最为明显;华南与西南地区降水明显增加,平均每10年增加20~60毫米。三是近50年来,中国主要极端天气与气候的频率和强度出现了明显变化。华北和东北地区干旱趋重,长江中下游地区和东南地区洪涝加重。1990年以来,多数年份全国年降水量高于常年,出现南涝北旱的雨型,干旱和洪水灾害频繁发生。四是近50年来,中国沿海海平面年平均上升速率为2.5毫米,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五是中国山地冰川快速退缩,并有加速趋势。
中国未来的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中国科学家的预测结果表明:一是与2000年相比,2020年中国年平均气温将升高1.3~2.1℃,2050年将升高2.3~3.3℃。全国温度升高的幅度由南向北递增,西北和东北地区温度上升明显。预测到2030年,西北地区气温可能上升1.9~2.3℃,西南可能上升1.6~2.0℃,青藏高原可能上升2.2~2.6℃。二是未来50年中国年平均降水量将呈增加趋势,预计到2020年,全国年平均降水量将增加2%~3%,到2050年可能增加5%~7%。其中东南沿海增幅最大。三是未来100年中国境内的极端天气与气候发生的频率可能性增大,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四是中国干旱区范围可能扩大、荒漠化可能性加重。五是中国沿海海平面仍将继续上升。六是青藏高原和天山冰川将加速退缩,一些小型冰川将消失。
二、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199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40.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碳汇后的净排放量为36.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0.7亿吨,甲烷为7.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氧化亚氮为2.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据中国有关专家初步估算,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6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碳汇后的净排放量约为5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0.7亿吨,甲烷约为7.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氧化亚氮约为3.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从1994年到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年均增长率约为4%,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所占的比重由1994年的76%上升到2004年的83%。
中国温室气体历史排放量很低,且人均排放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世界研究所的研究结果,1950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900万吨,仅占当时世界总排放量的1.31%;1950~2002年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占世界同期的9.33%,人均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61.7吨,居世界第92位。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统计,2004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65吨,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7%、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33%。
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同时,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统计数据,1990年中国单位GDP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5.47kgCO2/美元(2000年价),2004年下降为2.76kgCO2/美元,下降了49.5%,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只下降了12.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下降了16.1%。
三、中国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从国情出发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更加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将降低和能源消耗、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中国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一系列产业政策,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调整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使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90年中国三次产业的产值构成为26.9:41.3:31.8,2005年为12.6:47.5:39.9,第一产业的比重持续下降,第三产业有了很展,尤其是电信、旅游、金融等行业,尽管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上升,但产业内部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机械、信息、电子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提高了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这种产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较大的节能效益。1991-2005年中国以年均5.6%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支持了国民经济年均10.2%的增长速度,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约为0.55。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确立了节能在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鼓励节能的技术、经济、财税和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能源效率标准与标识,鼓励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与推广,引进和吸收先进节能技术,建立和推行节能新机制,加强节能重点工程建设等政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中国万元GDP能耗由1990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的1.43吨标准煤(以2000年可比价计算),年均降低4.1%;工业部门中高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也有了明显的下降:2004年与1990年相比,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由每千瓦时427克标准煤下降到376克标准煤,重点企业吨钢可比能耗由9千克标准煤下降到702千克标准煤,大中型企业的水泥综合能耗由每吨201千克标准煤下降到157千克标准煤。按环比法计算,1991~2005年的15年间,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国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8亿吨标准煤。如按照中国1994年每吨标准煤排放二氧化碳2.277吨计算,相当于减少约18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二,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加强了水能、核能、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支持在农村、边远地区和条件适宜地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使优质清洁能源比重有所提高。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所占的比重由1990年的76.2%下降到2005年的68.9%,而石油、天然气、水电所占的比重分别由1990年的16.6%、2.1%和5.1%,上升到2005年的21.0%、2.9%和7.2%。
到2005年底,中国的水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17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23%,年发电量为401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6.2%;户用沼气池已达到1700多万口,年产沼气约65亿立方米,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1500多处,年产沼气约15亿立方米;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为200万千瓦,其中蔗渣发电约170万千瓦、垃圾发电约20万千瓦;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年生产能力约102万吨;已建成并网风电场60多个,总装机容量为126万千瓦,在偏远地区还有约20万台、总容量约4万千瓦的小型独立运行风力发电机;光伏发电的总容量约为7万千瓦,主要为偏远地区居民供电;在用太阳能热水器的总集热面积达8500万平方米。200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经达到1.66亿吨标准煤(包括大水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5%左右,相当于减排3.8亿吨二氧化碳。
第三,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植树造林取得了巨大成绩,据第六次全国森林清查,中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0.54亿公顷,蓄积量15.05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3.92%增加到2005年的18.21%。除植树造林以外,中国还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林业作为温室气体吸收汇的能力。与此同时,中国城市绿化工作也得到了较快发展,2005年中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06万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3%,城市人均公共绿地7.9平方米,这部分绿地对吸收大气二氧化碳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据专家估算,1980~2005年中国造林活动累计净吸收约30.6亿吨二氧化碳,森林管理累计净吸收16.2亿吨二氧化碳,减少毁林排放4.3亿吨二氧化碳。
第四,实施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把实行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根据联合国的资料,中国的生育率不仅明显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5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12.40‰,自然增长率为5.89‰,分别比1990年低了8.66和8.50个千分点,进入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中国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用较短的时间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走完了一些发达国家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走完的路。通过生育,到2005年中国累计少出生3亿多人口,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仅2005年一年就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亿吨,这是中国对缓解世界人口增长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做出的重大贡献。
第五,加强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针对近几年出现的新问题,中国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加快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强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措施。2004年院通过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草案)。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5年2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发电并网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费用分摊制度、专项资金制度、税收优惠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05年8月,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院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年8月,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这些政策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第六,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体制和机构建设。中国成立了共有17个部门组成的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在研究、制定和协调有关气候变化的政策等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为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指导。为切实履行中国对《气候公约》的承诺,从2001年开始,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写工作,并于2004年底向《气候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正式提交了该报告。近年来中国还不断加强了与应对气候变化紧密相关的能源综合管理,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了对能源工作的领导。为规范和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2005年10月中国有关部门颁布了经修订后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第七,高度重视气候变化研究及能力建设。中国重视并不断提高气候变化相关科研支撑能力,组织实施了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全球气候变化预测、影响和对策研究”、“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政策研究”等,开展了国家攀登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项目“中国重大气候和天气灾害形成机理与预测理论研究”、“中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等研究工作,完成了“中国陆地和近海生态系统碳收支研究”等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开展了“中国气候与海平面变化及其趋势和影响的研究”等重大项目研究,并组织编写了《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为国家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政策和参加《气候公约》谈判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国有关部门还开展了一些有关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的国际合作项目。
第八,加大气候变化教育与宣传力度。中国一直重视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的教育、宣传与公众意识的提高。在《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强化人力开发,提高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文化素质。近年来,中国加大了气候变化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有关气候变化的知识讲座和报告会,举办了多期中央及省级决策者气候变化培训班,召开了“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等大型研讨会,开通了全方位提供气候变化信息的中英文双语网站《中国气候变化信息网》等,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巴黎协定有什么作用?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石。
气候变化自始存在正义因素,应对气候变化绕不开正义的维度。气候治理应以气候正义为基础,气候制度也应以气候正义为价值导向。
有关气候正义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索和气候治理一样主要集中于国际层面和国家主体之上,但两者实施起来都困难重重。地方层面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气候治理的新突破口,气候正义在地方层面同样存在且同样重要,在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法律行动中也应贯彻和体现气候正义的理念。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针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应对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的发展而逐渐成型。
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阐明了其行动框架,力求把温室气体的大气浓度稳定在某一水平上,从而防止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19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确定了发达国家2008—2012年的量化减排指标;2007年12月达成的巴厘路线图,确定就加强UNFCCC和《议定书》的实施分别展开谈判,并于2009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了缔约方会议。
不过截至目前,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应对更多关注的是温室气体的减排,虽然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责任的承担上其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气候正义尚未得到充分的落实,而气候正义能否实现事关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应对的成败。
世界气候大会,历届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举办地都是哪里
1、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也是保护的重要内容。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我们每一个人都身处其中,命运与共。
2、《巴黎协定》在签署首日得到175国的支持,表明各国在气候变化治理的国际合作方面达成了普遍的政治共识。
3、灵活务实地创造了全球治理的新范例。哥本哈根大会以来的国际气候谈判屡屡遭遇阻力的原因之一是京都机制所确立的只针对发达国家的“自上而下”的强制减排义务,一方面其减排义务分配的公平性常常受到质疑,另一方面,由于公约缺乏有效的遵约机制,发达国家的强制减排义务又无法真正得到落实。
《巴黎协定》另辟蹊径,通过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方式实行“自下而上”的减排义务,巧妙地回避了各国减排义务分配上的难题,也最终将剑拔弩张的“硬碰硬”冲突化解为各国自身努力的目标。
4、《巴黎协定》的签署为国际碳市场注入强心剂。自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无果以来,《公约》下谈判每每无果而终,由于迟迟不能对2020年后京都时代的气候机制做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制度安排,以排放权交易为核心的国际碳市场信心受挫,不仅各个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活跃,其他碳金融工具也持观望态度。
扩展资料
2015年12月12日19时26分,气候变化巴黎大会通过《巴黎协定》。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协定通过后接受记者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协定,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同样重要的里程碑。
解振华在协定通过后的大会闭幕全会上发言中说,中方热烈祝贺巴黎协定获得通过,虽然协议并不完美,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内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向前走出历史性一步。
人民网-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签署的意义及中国贡献
人民网-《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里程碑
全球气候治理层面上的几个国际公约无法消除全球气候治理的矛盾与摩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是联合国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
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
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 19年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
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 1999年
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 2000年
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等方案,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欧盟则强调履行京都协议,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优势;中国和印度坚持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7·摩洛哥马拉喀什 2001年
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COP7上,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COP8·印度新德里 2002年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约的重要任务。“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COP9·意大利米兰 2003年
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其议定书,致使该议定书不能生效。为了抑制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COP10·布宜诺斯艾利斯 2004年
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COP11·加拿大蒙特利尔 2005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同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的COP11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蒙特利尔路线图”。
COP12·肯尼亚内罗毕 2006年
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将其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COP13·印尼巴厘岛 2007年
会议着重讨论《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后京都”时期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协议有关。
COP14·波兰波兹南 2008年
八国集团***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并声明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COP15·丹麦哥本哈根 2009年
2009年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将在哥本哈根召开COP15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COP16·墨西哥坎昆 2010年
这次谈判仍旧是失败而归,气候大会已经成为了政治筹码,都不愿意在经济发展问题上进行妥协
COP17·南非德班 2011年
谈判充满了政治色彩,美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新西兰这些国家仍旧是逆国际趋势,不签署《京都协议书》,一定城市上导致了这次气候谈判大会的失败
COP 18·卡塔尔多哈 2012年
这是一个富足而又充满吉祥的城市,很多大赛和会议在这里召开。希望这个城市给予气候大会好运!不过一开始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个阵营就开始相互攻击,授予美国、日本等国家“化石奖”,意味着这次会议仍旧是一场异常艰难的谈判,人类在数次危机面前都团结起来,战胜困难。这次机会错过了接下来的预留的机会将不会太多。
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形成和生效过程是怎样的?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全球气候治理层面上无法消除全球气候治理的矛盾与摩擦的国际公约有:《京都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巴黎协定》。
1、《京都议定书》:此公约的目标是限制工业化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然而,由于美国在国会未批准的情况下全球率先退出《京都议定书》,且欧盟和日本对其国内生产总值产生影响而执行困难,这一公约在实践中受到很大限制,也引发了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责任和义务的广泛争议。
2、《蒙特利尔议定书》:尽管该议定书在限制使用那些可能导致臭氧层破裂的物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功,但其并未涉及对温室气体的限制,因此,它并没有直接解决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从而在全球气候治理的全面性上存在明显不足。
3、《巴黎协定》:此协定确立了工业化国家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要求各国制定和公布减排。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以及各国的具体减排目标存在差异,该协定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不少挑战和摩擦。
全球气候治理的方法:
1、制定国际公约:制定国际公约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国际公约通常规定了各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全球气候治理的目标和原则。通过国际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各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合作与协调。
2、建立国际组织:建立国际组织也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国际组织通常负责协调各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就是全球气候治理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
3、推动跨国合作:推动跨国合作也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跨国合作可以促进各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相互支持和协作,加强技术创新和共享,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4、加强国内政策:加强国内政策也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国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等措施,加强国内的气候治理,从而为全球气候治理做出贡献。
5、提高公众意识:提高公众意识也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公众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关注和支持,从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不断向前发展。
2023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哪里举行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5日宣布,《巴黎协定》5日达到生效所需的两个门槛,并将于11月4日正式生效。
国际社会强有力的支持不仅证明了需要对气候变化取行动的紧迫性,而且显示出各国一致认为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强有力的国际合作。潘基文呼吁各国及社会各界全面执行《巴黎协定》,立即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对气候变化的应对能力。
去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按规定,《巴黎协定》将在至少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至少约55%)交存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之日后第30天起生效。
4日,欧洲议会全会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了欧盟批准《巴黎协定》的决议,欧洲理事会当天晚些时候通过书面程序通过了这一决议。这意味着《巴黎协定》已经具备正式生效的必要条件。[5]
联合国气候大会组委会4日在摩洛哥城市马拉喀什发布新闻公报,庆祝《巴黎协定》生效,强调这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也是一个正视现实和面向未来的时刻,需要全世界坚定信念,完成使命。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2次缔约方大会11月7日至18日将在马拉喀什举行,同时还将举行《京都议定书》第12次缔约方大会和《巴黎协定》第一次缔约方大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帕特里夏·埃斯皮诺萨和摩洛哥外交与合作大臣、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萨拉赫丁·迈祖阿尔联合签署了这份公报。
《公报》说,人类将记住2016年11月4日这一天,因为这一天全世界开启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停止了走向气候灾难的脚步。
《公报》强调指出,《巴黎协定》是迄今最复杂、最敏感也是最全面气候谈判的结果,它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得以生效体现了世界各国面对气候变化取全球行动的坚定决心,它的生效使得、城市、地区、公民、企业和投资者的努力得以具体化,这是人类在战胜气候变化威胁上的一个历史转折。这个协定的基础是牢固的,在目标达到之前,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
《公报》表示希望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能绘制出发达国家在2020年达到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目标的明确路线图,以扶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另据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迪雅里克介绍,为纪念《巴黎协定》4日正式生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将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纪念活动。
迪雅里克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说,潘基文4日将与民间团体的代表举行对话会,就民间团体如何为实现《巴黎协定》目标作出贡献及他们的关切等交流意见。
《巴黎协定》共29条,当中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
参考网址:巴黎协定(2016年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_百度百科 ://baike.baidu/link?url=I6pK77N649hsaW9KDrUaT3eBCq0Q0NvhD3JKKDzgzX8QnoiqJ3wCx6PF911_mKckuGcFs_HFSjgQfGgHJgyT3gFsMlBG3zHlNbF8FMOMFxLMkaL-THvzdVojqK7itZRs#5
2023联合国气候大会在迪拜世博城举行。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框架下每年举行的会议。会议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并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讨论《京都议定书》,确立发达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约束性义务。
缔约方会议的任何最后文案都必须得到协商一致的同意。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1995年起每年在世界不同地区轮换举行。第一次大会在1995年柏林举行。
2023年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将于2023年11月4日至6日举行。
IPCC发布《气候变化2023》相关内容介绍
联合国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瑞士因特拉肯发布第六次评估报告综合报告《气候变化2023》。报告由全球126位专家编写,以第六次评估周期中三个工作组报告和三个特别报告的主要结论为基础,综合给出了气候变化当前的状态和趋势,未来气候变化、风险和长期应对,以及近期响应措施。
报告充分认识到气候、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不同形式知识的价值,以及气候变化适应、减缓、生态系统健康、人类福祉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密切联系,反映了参与气候行动行为主体的日益多样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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