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3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是指哪几个?

2.“中科院大气所”和“气科院”有何区别?

3.求《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文本!!!

中国气象局发展研究中心_中国气象局发展历史

26个部门、分别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5.中国人民银行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即中央人民,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院由总理、副总理、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部委相关法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组织法>

第八条 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副主任协助部长、主任工作。

第十条 各部、各委员会工作中的方针、政策、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院请示报告,由院决定。根据法律和院的决定,主管部、委员会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参考资料:

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网

这3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是指哪几个?

中国网24日公布了《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院机构设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院办公厅

二、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央直属机构。

三、院直属特设机构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院参事室

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五、院办事机构

院侨务办公室

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院法制办公室

院研究室

六、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中科院大气所”和“气科院”有何区别?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 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将对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机关、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院参事室、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光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经济日报社、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气象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文物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等3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请纳。

求《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文本!!!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气所)的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原国立中央研究院气象研究所。1950年1月,中国科学院将气象、地磁和地震等部分科研机构合并组建成立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1966年1月,根据我国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国科学院决定将气象研究室从地球物理研究所分出,正式成立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大气所是中国现代史上第一个研究气象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目前已发展成为涵盖大气科学领域各分支学科的大气科学综合研究机构。

大气所主要研究大气中各种运动和物理化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及其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研究在青藏高原、热带太平洋和我国复杂陆面作用下东亚天气气候和环境的变化机理、预测理论及其探测方法,以建立“东亚气候系统”和“季风环境系统”理论体系及遥感观测体系,发展新的探测和试验手段,为天气、气候和环境的监测、预测和控制提供理论和方法。

大气所现设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4个所级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包括:大气科学和地球流体力学数值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气边界层物理与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院重点实验室包括:中国科学院东亚区域气候—环境重点实验室(全球变化东亚区域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中层大气和全球环境探测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云降水物理与强风暴重点实验室;所级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包括:国际气候与环境科学中心、竺可桢—南森国际研究中心、季风系统研究中心、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大气分中心。另外还设有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和低层大气探测部。在河北香河、兴隆、安徽淮南、吉林通榆设有野外综合观测站。中国科学院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和中国科学院减灾中心挂靠在大气所。目前,大气所拥有SGI F4000超级计算机集群服务器系统、一座用于研究城市大气污染和大气边界层物理的高325米的气象观测铁塔以及边界层遥感探测系统和中层大气探测系统等设备。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隶属于中国气象局,其前身为1956年8月成立的中央气象科学研究所,18年更名为中央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1991年更为现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是我国大气科学领域学科种类最多、规模最大的科研机构,是以研究雷电防护与大气探测、人工影响天气、灾害天气、气候与气候系统、生态环境与农业气象、数值模式以及大气成分等为主攻方向的我国大气科学综合研究基地,是我国大气科学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中坚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

2000年被国家科技部遴选为国家公益类科研院所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01年起进入科技部支持的国家公益类研究院。科技部下达改革后的人员编制为250人。2004年10月14日通过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中编委联合组织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联合评估验收,并对我院的深化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气象科研院所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后,科技人员任务饱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活跃,科研能力大幅度提高,使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人才整体结构得到明显的优化,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学历和年龄结构明显改善的朝气蓬勃的科研队伍,学科带头人的数量不断增加。气象科研与业务结合更加紧密,气象科技对业务发展的支撑能力和服务能力持续提高”。现设有5个职能处,7个研究所(中心)、1个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和2个中国气象局部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云雾物理实验室、大气化学实验室),另有研究生部和大气科学信息部等两个科研支撑机构。中国气象局大气成分观测与服务中心以及中国气象局数值预报创新基地也设在我院。我院还设有遥感与气候信息开放研究实验室、雷电物理与防护工程实验室、风能太阳能实验室以及和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所、中国科学院寒旱所联合共建的冰冻圈与环境联合重点实验室。

现有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以青年人为主体、结合中国气象现代化建设在国际大气科学前沿领域中进行研究的实力较为雄厚的科研队伍。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正研级科研人员50名,副研级科研人员107名。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为76人和72人,分别占基地岗位人数的45.2%和42.9%;45岁以下研究员占研究员总人数的71.4%。全院有52名科研人员享受特殊津贴,并拥有荣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气象局特聘专家等青年科技人才。

《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

一、院办公厅合并部分院办事机构秘书局研究室督查室新闻办公室(院新闻办公室)法制办公室(院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院信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二、院组成部门01、国防部02、外交部合并院侨务办公室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院台办、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04、民政部合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05、财政部06、公安部07、司法部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09、发展部合并国家能源局10、环境部合并国土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17、教育部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19、卫生部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21、监察部22、审计署三、院直属机构01、海关总署02、国家统计总局03、国家税务总局04、国家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07、国家知识产权局08、院参事室09、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0、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四、院直属特设机构01、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2、院公共事业监督管理委员会03、院金融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中国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五、院直属事业单位01、国家档案馆02、新华通讯社03、中国科学院04、中国工程院05、中国社会科学院合并院发展研究中心06、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改组为荣誉机构,设置办事和议事机构。两院的研究实体,按地区或专业合并组建为独立的科学院、研究院;或并入高等院校、中央企业。武装警察部队编制体制武装警察总部中央、中央双重领导(大军区级)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司令部内设消防指挥部(正军级)(安监总局双重管理)司令部内设森林指挥部(正军级)(环监总局双重管理)司令部内设交通、水电、黄金指挥部(正军级)直属武警机动总队(正师级)直属武警警种总队(正师级)省市武警总队武警总部、省市双重领导(副军级)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师级)(双重管理)直属支队、飞行支队(正团级)地市武警支队武警总队、地市双重领导(副师级)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团级)(双重管理)直属大队(正营级)县市武警大队武警支队、县市

双重领导(副团级)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司令部内设消防科、森林科(副营级)(双重管理)直属中队(正连级)

国防部 ;;办公厅 兵役局 外事局 新闻事务局 维和事务局 军备控制事务局 ;;02、外交部合并院侨务办公室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新闻司 礼宾司 亚洲司 非洲司 欧洲司 西亚北非司 东欧中亚司 北美大洋洲司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司 国际司 边界与海洋事务司 港澳台事务司 援外司 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 涉外安全事务司 国外工作管理司 侨务办公室(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院台办、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民族权利司 文化教育司 经济发展司 社会事务司 港澳事务办公室(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区划地名司 基层和社区建设司 社会事务司 优待抚恤司 减灾救灾司 公益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社会保障局合并社会救助司、社会职能 民间组织管理局 ;;05、财政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税政司 关税司 预算司 国库司 国防司 金融司 社会保障司 行政司法司 教科文卫司 经济建设司 农业司 工业司 会计司 财政监察局 驻地方财政监察特派员办事处 ;;06、公安部 ;;办公厅 人事教育局 国际合作局 法制宣传局 警务督察局 治安管理局 交通管理局 刑事犯罪侦查局 经济犯罪侦查局 信息安全保卫局 警卫局 ;;边防局/中国边防局(职业+现役)合并出入境管理局 ;;海事局/中国海事局(职业+现役) ;;禁毒局 反恐事务局 ;;(港航公安局) (铁路公安局) (民航公安局) ;;

07、司法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司法协助司 法制宣传司 基层工作指导司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法律援助工作司 国家司法考试司 司法鉴定管理司 社区矫正管理司 ;;监狱和强制场所管理局合并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国民经济综合司 科学技术规划司 经济贸易司 财政金融司 固定资产投资司 社会发展司 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地区经济司 农村经济司 产业协调司 基础产业司 高新技术产业司 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司 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经济运行局 国家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 ;;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规划司 科技和国际合作司 煤炭和煤层气工业司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司 电力工业司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能源储备管理司 ;;10、环境部合并国土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土地管理司 地籍管理司 地质环境司 矿产管理司 煤矿管理司 油气管理司 矿产储量司 水管理司 水利开发管理司 森林管理司 造林绿化管理司 水土保持和环境治理司 国家海洋局 自然生态保护局(渔政局) 国家核安全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合并中国地震局 中国海洋调查局合并海洋预报减灾司 长江流域管理局 黄淮流域管理局 松辽流域管理局 珠江流域管理局 海河流域管理局 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 东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 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 ;;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市场和经济信息司 种植业和林果业司 畜牧业和养殖业司 水产养殖和渔业司 休闲农业发展司 农村水利司 农田基本建设司 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渔船渔港管理局的渔船管理 农产品质量监督局 动植物病害防治局(动植物检疫局) 粮食流通管理司 粮食储备管理司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产业协调司 科学技术司 工业运行局 原材料工业司 消费品工业司 装备工业司 电子工业司 食品工业司 烟草工业司 信息化规划和推进司 通信保障局 电信管理局 无线电管理局 软件和高新技术产业司 节约和综合利用司 国防科技工业局挂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发展规划司 市场建设司 市场秩序司 流通发展司 市场运行司 国内贸易司 特种行业和专卖管理局 对外贸易司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 服务贸易司 外国投资管理司 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管理司 世界贸易组织司 进出口公平交易局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局 反垄断和产业损害调查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城市建设司 村镇建设司 住房保障司 房地产业管理司 安全管理司 质量管理司 房地产管理局 建筑业管理局 建筑市场管理司 科技和建筑节能司 标准定额司 质量监督司 安全监督司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物流业发展司 邮政和快递管理司 运输安全管理局 工程质量管理局 公路局 道路运输管理局 港航局 港航公安局 铁路局 铁路运输管理局 铁路公安局 民用航空局 办公室 机场司 运输司 飞行标准司 航空器管理司 人事办公室 科技办公室 安全办公室 空中交通管理局 民航公安局 中国邮政局 中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 中国车辆检验局合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车辆检验职能

三、院直属机构 ;;01、海关总署 ;;02、国家统计总局 ;;03、国家税务总局 ;;04、国家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 ;;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 ;;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07、国家知识产权局 ;;08、院参事室 ;;09、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0、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01、海关总署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关税征管司 监督管理司 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督管理司 综合统计司 关务保障司 督察内审司 稽查司 缉私局 中国出入境检疫局 ;;02、国家统计总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统计管理司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国民经济核算司(服务业统计司) 工业统计司 能源统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贸易统计司 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社会和科技文化产业统计司 经济社会调查局 ;;03、国家税务总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 所得税司 国际税务司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 纳税服务司 稽查局 ;;04、国家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环境影响评价司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土地和矿产监察局 森林和生态环境监察局 大气和噪声污染监察局 水土污染监察局 国家测绘局 中国环境检测局合并中国气象局 ;;(武警森林指挥部) ;;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安全评价司 矿山安全监察局 煤矿安全监察局 石油天然气安全监察局 化学危险品安全监察局 职业环境安全监察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察局 ;;(武警消防指挥部) ;;

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科技装备司 标准化司(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 计量司 质量检验和认证管理司 质量监督管理司 食品保健品监督管理司 广告监督管理司 直销监督管理司 文化市场管理司 旅游市场管理司 公平交易局 企业注册局 稽查局 中国商品检验局(执行法定检验) ;;07、国家知识产权局 ;;办公室 条约法律司 知识产权保护司 中国专利局 中国商标局 中国版权局 ;;08、院参事室 ;;09、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室 财务管理司 资产管理司 房地产管理司 节能管理司 综合管理司 驻京办事处管理司 ;;10、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