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6)

2.中国民航局什么级别

3.民航局是什么单位?

中国气象航空_中华航空气象协会

1、民航运输保障机构有哪些2、民用航空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3、民用航空的组成4、中国民航局的行政级别是什么,内设机构呢?还有各大地区分局又是什么级别5、中国民航的主要组成情况民航运输保障机构有哪些

运输司,航空安全办公室,飞行标准司,财务司,人事科教司。

使用飞机的时候需要很多部门一起合作,才能够确保飞机的安全,所以大家都很认真努力。

民用航空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航空公司

作为直接为旅客、货主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企业,航空公司是中国民航的龙头。航空公司向旅客、货主提供旅客、货物和邮件运输服务,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我国原有从事公共客货运输的航空公司34家(其中民航总局直属企业10家,其余为年以后地方或部门成立的非直属航空公司,包括两家专门的货邮运输航空公司),经过2002年的航空公司体制改革,形成了以国航、东航、南航、海南航等四大集团为主体的市场格局。

(二)机场

机场主要为航空公司和旅客提供起降、候机楼等服务,同时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向航空公司、旅客收取有关费用。18年以来,机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新建、扩建了一大批机场。如新建南京、深圳、武汉、福州、郑州、贵州、银川、珠海、济南、石家庄、三亚、丽江等20多个机场,改扩建昆明、拉萨、哈尔滨、太原、烟台、连云港、大连、延吉、乌鲁木齐、兰州、喀什等40多个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新建一期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已按启用。同18年中国民航使用的81个机场中多数为中小型的情况相比,2001年我国正式运营的航班机场达143个,其中可起降B747飞机的机场(4E级(机场等级:机场根据跑道长度分为1—4档,根据可以起降飞机大小分为A—F五档。))23个,能起降B757、B767或MD82的4D类机场有36个,能起降B737飞机的4C机场40个。在机场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一些机场逐步实现了企业化运营。厦门机场、上海机场和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证交所上市,标志着我国机场管理体制的改革向企业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是民航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航空公司提供进近指挥(进近指挥:指为飞机提供的机场附近区域空中交通管理、通讯、气象等服务。)、航路指挥等服务并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项目和标准向航空公司收取费用。从18年以来,空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八五”时期开始的航路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在7000米高空以上实现二次雷达覆盖的航线有北京-广州、北京-上海、上海-广州等,部分终端区已实行雷达控制,更新了一大批通信、导航、气象设施、设备,提高了空管保障能力。鉴于空管体系对我国航线结构调整和横向体系扩大的制约及其公共产品特征,随着今后空军进一步将空中航线管理权移交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将成为国家投资民航的最主要领域,并加速发展。

(四)航油

航油供给目前主要由新组建的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经营,另有少数的合资企业。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为航空公司提供加油服务,同时按照经批准的价格收取有关费用。

(五)航空销售

航空销售服务部门是与旅客、货主等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窗口单位,是民航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分航空公司直销和代理销售两个部分,但都需要信息服务系统的支持。

1981年以前,我国民航主要取手工定座的售票方式。年民航自己建立了电子计算机定座系统(CRS),在39个国内城市和32个国外城市实现了联网,并逐渐向全球分销系统(GDS)过渡。2002年,GDS工程完成主体验收。

民航销售代理人通过为航空公司销售机票、货物运输服务获得自己的利益。而中国民航销售代理业出现在80年代中期,以民航总局制定的两个指导性文件的出台为标志。1988年4月,中国第一家航空运输代销企业在北京成立。1992年12月,中国民航协会航空运输客货销售代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已逐步形成规模。1993年1月,院正式颁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使销售代理业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到19年,各类代理企业已超过1200家,其中一类销售代理就有280家。销售代理业务不仅包括国内客货运输,还有国际客货运输及包机销售等服务项目,现已占据了民航销售业务的80%以上。

(六)飞机维修服务

飞机维修服务由专业的飞机维修公司有偿提供。目前中国民航在北京和广州已分别建立了飞机维修合资公司;波音公司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建立了有30000多个备件的供应中心;空中客车也已建成中外合作的支援中心。根据具体项目性质的不同,飞机维修服务收费分别取了市场调节价、指导价和定价。

(七)其他

除了前面介绍的有关服务项目外,为航空公司或旅客、货主提供服务的还包括航空材料、航空食品、教育培训、各种专业设备制造等。当然最重要的是飞行员及其服务维修保障人员的构成。

民用航空的组成

民用航空由下面的3大部分组成: 部门、民航企业、民航机场

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或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国家局。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8年3月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涉及国家主权和交往的事务多,要求迅速的协调和统一的调度,因而几乎各个国家都设立独立的机构来管理民航事务,我国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来负责管理。部门管理的内容主要是:

(l)制定民用航空各项法规、条例,并监督这些法规、条例的执行。

(2)对航空企业进行规划、审批和管理。

(3)对航路进行规划和管理,并对日常的空中交通实行管理,保障空中飞行安全、有效、迅速的实行。

(4)对民用航空器及相关技术装备的制造、使用制定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发证,监督安全,调查处理民用飞机的飞行事故。

(5)代表国家管理国际民航的交往、谈判,参加国际组织,内的活动,维护国家的利益。

(6)对民航机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业务管理。

(7)对民航的各类专业人员制定工作标准,颁发执照,并进行考核,培训民航工作人员。

民航企业

指从事和民航业有关的各类企业,其中最主要的是航空运输企业,即我们常说的航空公司,它们掌握航空器从事生产运输,是民航业生产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类型的航空企业如油料、航材、销售等,都是围绕着运输企业开展活动的。航空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航空器的使用(飞行)维修和管理,另一部分是公司的经营和销售。

民航机场

机场是民用航空和整个社会的结合点,机场也是一个地区的公众服务设施。因此,机场既带有赢利的企业性质同时也带有为地区公众服务的事业性质,因而世界上大多数机场是地方管辖下的半企业性质的机构,主要为航空运输服务的机场称为航空港或简称空港,使用空港的一般是较大的运输飞机,空港要有为旅客服务的地区(候机楼)和相应设施。

民用航空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有事业性的机构,有企业性质的航空公司,还有半企业性质的空港,各个部分协调运行才能保证民用航空事业的迅速前进。

中国民航局的行政级别是什么,内设机构呢?还有各大地区分局又是什么级别

中国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主要运输保障机构有的行政级别是副部级中国民用航空主要运输保障机构有,现任局长个人级别为正部级中国民用航空主要运输保障机构有,内设机构为副厅级,各大地区分局为正厅级。

中国民用航空局主要职责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设立中国民用航空局 (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民用航空局设12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为正司局级,其内设机构为正处级。民航上海、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和青岛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为正处级,其内设机构为副处级。民航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为副司局级,其内设机构为正处级。

扩展资料中国民用航空主要运输保障机构有

民航既是主管民航事务的部门,又是以“中国民航(CAAC)”名义直接经营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中国民用航空局属院直属机构。12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中国民航局机构职责:

1、负责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编制民航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的监督管理。

2、承担民航空防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航安全保卫的监督管理,承担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中国民用航空主要运输保障机构有他非法干扰民航相关工作,负责民航安全检查、机场公安及消防救援的监督管理。

3、拟订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事故。组织协调民航突发应急处置,组织协调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民航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机场的场址、总体规划、工程设计审批和使用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民用机场的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净空保护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航的主要组成情况

一般包括机场集团、航空公司、空管局、监管办、边检、边防、检验检疫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2008年改制为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1年5月25日,民航局印发实施《民航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1-2025年)》,2023年起机场禁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6)

民航局大,是国家职能部门,公务员序列,组织管理机场、航空公司、燃油和空管。空管局只是提供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的事业单位,并不是公务员序列。换句话说,空管局属于民航局管理。

中国民航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2008年3月,由院直属机构改制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空管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简称民航局空管局)是民航局管理全国空中交通服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行情报的职能机构。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现行行业管理体制为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管理。其中,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新疆七大地区空管局为民航局空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司局级,实行企业化管理。

中国民航局什么级别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以下简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降低空中交通安全风险,提高空中交通运行安全水平,保障飞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情报服务、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航空气象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所指的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空中交通管理站和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下属的民航空管运行部门。第三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国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负责组织与实施本单位民航空管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 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第七条 民航局鼓励和支持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的推广应用,提高民航空管安全管理水平。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八条 民航局负责统一制定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标准,制定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民航空管安全审计,指导监督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指导民航空管安全工作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九条 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贯彻落实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检查安全工作规划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目标执行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情况,监督检查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承办民航空管安全审计工作。第十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贯彻落实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安全工作规划、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对本单位运行状况的经常性检查,定期评价安全状况,组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收集、统计、分析本单位的安全信息,对民航空管不安全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本单位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组织实施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按规定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信息。第十一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根据下列要求设置运行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超过150人(含)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二)从业人员少于150人的,应当按照不小于50比1的比例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少于50人的,应当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第十二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运行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投入;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民航空管运行安全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地报告民航空管不安全。第十三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倡导积极的安全文化,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航空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民航空管安全知识的宣传,向从业人员充分告知安全风险,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第十四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航空情报员、航空电信人员、航空气象人员等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人员执照,并保持有效。

前款所述从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合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主动向本单位报告,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工作岗位。第十五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服从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操作。

从业人员有义务对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民航局是什么单位?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院机构改革方案和《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的规定,设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正部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根据行力和飞行安全管理相对高度集中的行业特点,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职能,以“安全第一,正常飞行,优质服务”为中心,加强飞行安全管理、空中交通管理、航空运输市场管理和机场安全运行管理以及民航发展规划、宏观调控、行业政策、依法监督等行业管理职能,将民用航空保险的管理职责、组织进行民航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职责、民航运输服务标准及质量的监督检查职能和受理用户投诉的职责交给民航企业、科研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并提出民航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拟定民用法律、法规草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推进和指导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工作。

(二)编制民航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行业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工程。

(三)制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民航行业的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制定航空器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航空器飞行事故。

(四)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审查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民用航空卫生工作。

(五)制定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适航审查、国籍登记、维修许可审定和维修人员资格管理并持续监督检查。

(六)制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编制民用航空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对民用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理,负责空中交通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管理民航导航通信、航行情报和航空气象工作。

(七)制定民用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标准及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审批机场总体规划,对民用机场实行使用许可管理;实施对民用机场飞行区适用性、环境保护和土地使用的行业管理。

(八)制定民航安全保卫管理标准和规章,管理民航空防安全;监督检查防范和处置劫机、炸机预案,指导和处理非法干扰民航安全的重大;管理和指导机场安检、治安及消防救援工作。

(九)制定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对民航企业实行经营许可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运输任务。

(十)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价格政策及经济调节办法,监测民航行业经济效益,管理有关预算资金;审核、报批企业购买和租赁民用飞机的申请;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劳动工资政策,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工作。

(十一)领导民航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和管理民航直属院校等事业单位;按规定范围管理干部;组织和指导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代表国家处理涉外民航事务,负责对外航空谈判、签约并监督实施,维护国家航空权益;参加国际民航组织活动及涉民航事务的间国际组织和多边活动;处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民航事务。

(十三)负责民航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设11个职能司(厅、室、局):

(一)办公厅

协助总局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民航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和组织审查民航各类法规、规章制度,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承担总局领导交办的文件起草和总局新闻发布工作。 

(二)航空安全办公室

拟定民用航空安全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飞行安全及航空地面安全;组织协调行业的“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发布安全指令,组织航空事故调查;指导航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研究工作,发布航空安全信息;承担总局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技司

研究和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编制民航行业航线网络、机队建设、机场建设、科技开发和信息系统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审核、报批企业购买和租赁民用飞机及进口机电设备的申请;管理民航基建、技改和利用外资项目等工作;负责民航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四)财务司

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价格政策和财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宏观经济调节;管理有关预算资金和专项基金;审核汇编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拟定航空运价和各项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民航外债监管、协调;实施财会监督,维护国家投入民航资本的权益。

(五)人事教育司

指导民航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管理民航院校,组织和指导人才开发、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拟订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

(六)国际合作司

拟定发展国际和地区民航关系的方针政策;组织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办理有关国际民航公约、条约及协议的具体事务;办理民航企业与外国航空企业签订有关协议的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处工作;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民航事务;办理民航人员因公出国审批工作。

(七)运输司

拟定国内、国际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政策和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审核国际、国内航线和国内外航空公司加班、包机的申请,对民航运输企业及其他企业实行经营许可管理;协调航班,组织协调重大、紧急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作业任务。

(八)飞行标准司

拟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的运营人(含在国内的外国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飞行人员和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对飞行训练机构和设备进行合格审定;管理民用航空卫生工作,对飞行人员身体条件进行合格审定。

(九)航空器适航司

拟定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适航审查、国籍登记、维修许可审定和维修人员资格管理并持续监督检查;审核批准运营人维修系统和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可安全运行状态,颁发适航指令并监督实施。

(十)机场司

拟定民用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检查。审核民用机场场址、总体规划及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对机场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社会中介组织实施资质管理;对民用机场实行使用许可管理,负责机场飞行区适用性、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净空保护和应急求援的行业管理;对民航特种车辆和地面专用设备实行生产许可管理。

(十一)公安局

拟定民航安全保卫管理标准和规章;管理民航行业空防安全;监督民航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保卫方案,指导防范和处理劫机、炸机等非法干扰民航安全的重大;管理民航公安队伍,组织指导专机警卫和刑事侦察工作;管理和指导机场安检、治安、交通管理及消防救援工作。

该局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部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部为主。

四、人员编制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副部级),司局级领导职数45名(含总飞行师1名、总工程师1名和政治工作机构领导6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政治工作机构的设置。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政治部与机关党委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负责民航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民航纪律检查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授权,负责监督管理所在地区的民用航空活动。

(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授权负责民用航空空域规划和空中交通管理工作。

为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成立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授权负责对民用航空飞行安全进行技术研究并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三、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院参事室

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问题一:中国民航属于什么单位 机场基本都是地方 *** 的,三大航归国资委管,空管归民航局管。还有那些小航空公司基本都是私有或与地方 *** 合营

问题二:民航是什么单位 民航单位主要包含三个事业单位,航空公司、机场以及空管(空中交通管理)。他场统称为民航,但是工作性质完全不同,空管是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的,航空公司是属于企业编制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三:民航局是干什么的!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或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8年3月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职责(一)研究并提出民航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拟定民航法律、法规草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推进和指导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工作。 (二)编制民航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行业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三)制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民航行业的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制定航空器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航空器飞行事故。 (四)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审批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民用航空卫生工作。 (五)制定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适航审查、国籍登记、维修许可审定和维修人员资格管理并持续监督检查。 (六)制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编制民用航空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对民用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理,负责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资格管理;管理民航导航通信、航行情报和航空气象工作。 (七)制定民用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标准及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审批机场总体规划,对民用机场实行使用许可管理;实施对民用机场飞行区适用性、环境保护和土地使用的行业管理。 (八)制定民航安全保卫管理标准和规章,管理民航空防安全;监督检查防范和处置劫机、炸机预案,指导和处理非法干扰民航安全的重大;管理和指导机场安检、治安及消防救援工作。 (九)制定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对民航企业实行经营许可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运输任务。 (十)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价格政策及经济调节办法,监测民航待业经济效益,管理有关预算资金;审核、报批企业购买和租赁民用飞机的申请;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劳动工资政策,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工作。 (十一)领导民航地区、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和管理民航直属院校等事业单位;按规定范围管理干部;组织和指导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代表国家处理涉外民航事务,负责对外航空谈判、签约并监督实施,维护国家航空权益;参加国际民航组织活动及涉民航事务的 *** 间国际组织和多边活动;处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民航事务。 (十三)负责民航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问题四:民航局属于什么单位 以前为院直属机构 现在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是中国的民航管理机构

问题五:中国民航局公安局是什么单位 民航公安局行政隶属公安部,但业务管理和日常经费由民航局管理安排,办公地点和人员聘用耿都在民航局。主管全国民航干警和空警。

问题六:民航总局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2008年3月,由院直属机构改制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级别上比部委要低一级或者半级,其领导层的行政级别为副部级或者厅级。

问题七:郑州市民航局是什么单位?具体干什么?好进吗? 没有郑州市民航局这个单位啊。只有河南省民航管理局。需要参加公考,但这几年没招人了。

问题八:民航局事业单位的待遇怎么样 这么跟你说吧,民航局下属的司局级单位都需要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门槛有点高。下属单位中事业单位里面七个区的空管局应该是待遇最好的。你说的机关服务局、信息中心、档案馆都纳入公务员范畴,而且一般都要求有基层经验。

问题九:机场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1,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

事业单位是以 *** 职能、公益服务龚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与企业最主要的区别是其上级部门多为 ***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 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

从上可知道.国内大多数机场都属于事业单位,比如中国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就是国家民航总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 主要是要从其归属来看.

3,员工的聘用方式各个机场不同职位各不相同. 具体看各个机场的招聘要求.

问题十:民航总局是部级单位吗? 中国民用航空局现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3年12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现在仍为正部级,只是归交通部管理,实际工作中还是独立的。所以三大航相当于副部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