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征化工园白天没什么味道了

2.安徽段船舶定线制水域内深水航道一般是如何设置的?

仪征天气十五天_仪征天气十五天预报

一 珠江三角洲

旧称粤江平原。位于中国广东省东部沿海,是西江、北江共同冲积成的大三角洲与东江冲积成的小三角洲的总称,是放射形汊道的三角洲复合体。呈倒置三角形,底边是西起三水市、广州市东到石龙为止的一线,顶点在崖门湾。面积约1.1万平方千米。冲积层薄,一般 20~30米。地面起伏较大,四周是丘陵、山地和岛屿,占面积 30% 。中部是平原,分布在广州市以南、中山市以北、江门以东、虎门以西。珠江水系年均输沙量达8000多万吨,河口附近三角洲仍在向南海延伸。在河口区平均每年可伸展 10~120 米,成为中国重点围垦区之一。三角洲属于亚热带气候,终年温暖湿润。年均温21~23℃,最冷的1月均温13~15 ℃,最热的 7 月均温28℃以上。6~10月,常有台风影响,降雨集中 ,天气最热。年均降水量1500毫米以上。多雨季节与高温季节同步,土壤肥沃,河道纵横,对农业有利。水稻单位面积产量在中国名列前茅。热带、亚热带水果有荔枝、柑橘、香蕉、菠萝、龙眼、杨桃、芒果、柚子、柠檬等 50 多种 。 发展了桑基鱼塘、果基鱼塘、蔗基鱼塘等立体农业结构形式,成为中国生态农业的典范。有制糖、丝织、食品、造纸、机械、化工、建筑材料、造船等工业,有南海明珠之称。

珠江三角洲的自然地理特征

珠江三角洲是热带性三角洲,因为它的地理位置是在北回归线以南(小三角洲计),以大三角洲计,亦在北纬23°40′—21°30′之间,即绝大部分属于热带范围。从气候上看,则大三角洲亦属于热带地区(见竺可桢等《物候学》,1962)。地貌发育上也有此特色,植被景观更受其影响,发育为热带季风雨林植被。并且由于三角洲北面为粤北山区,对北来寒流起屏障作用,使热带植被能沿谷地侵入北回归线以北山区。

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中山、东莞和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及肇庆市的瑞州区、鼎湖区、高要、四会等地。全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23.4%,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1.4%(1994年),近年来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70%左右。珠江三角洲是全国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地区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地区的社会发展呈现出农村工业化程度高、城乡一体化进程快等特点。

珠江三角洲从地形界限看,罗平山脉是它的西面和北面的界限,即罗平山脉以西为西江谷地区,习惯上称为粤西山地;山脉以北为北江水系,或称为粤北山地。东侧罗浮山区是三角洲的东界。

■长江三角洲

中国长江和钱塘江在入海处冲积成的三角洲。包括江苏省和上海市东南部、浙江省东北部。是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一部分。面积约5万平方千米。三角洲顶点在镇江市、扬州市一线,北至小洋口。南临杭州湾。海拔多在10米以下,间有低丘(如惠山、天平山、虞山、狼山等)散布,海拔200~300米。长江年均输沙量4~9亿吨,一般年份有28%的泥沙在长江中沉积,个别年份高达78%,三角洲不断向海延伸。长江以南常州市、常熟市、太仓市、金山县一带的古沙嘴海拔多为4~6米;长江以北扬州市、泰州市、泰兴市、如皋市一带的古沙嘴海拔7~8米。江南和江北的古沙嘴是冰后期最高海面稳定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到距今约2000年时北岸沙嘴伸到廖角嘴,南岸沙嘴随长江主流向东南延伸与钱塘江口沙嘴相连,泥沙继续堆积,1958~13年平均每年前移148米。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水道纵横,湖荡棋布,向有水乡泽国之称。土地肥沃,农业产水稻、棉花、小麦、油菜、花生、蚕丝、鱼虾等,是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在长江下游和沪宁线两旁有许多重要城镇,如上海市、苏州市、常州市、无锡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等。其中,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世界著名的外贸港口,苏州、无锡等是风景游览地和新兴的工业城市。

仪征化工园白天没什么味道了

腌咸肉也不是一年四季都适合的,这个和天气温度的变化有很大的关系,一般过年前家家户户都会腌肉。那么,咸肉什么时候腌最好?咸肉什么季节腌制?

咸肉什么时候腌最好

冬至前后,就是腌腊肉的好时机。如果早了,温度还不够低,晒出来的肉容易臭。冬至前的太阳辣辣的带着毒气,不象冬至后的日头,温暖而和气。

咸肉什么时候吃最好

咸肉即腌肉。

腌肉是用食盐腌制的,又叫渍肉、盐肉、咸肉。腌肉是大众化的食品,好的腌肉外观清洁,刀工整齐,肌肉坚实,表面无黏液,切面的色泽鲜红,肥膘稍有**。由于味美可口,又能长期保存,所以深受消费者欢迎。中国浙江生产的腌肉称南肉,苏北产的腌肉称北肉。腌肉清洗:用清水漂洗腌肉并不能达到退盐的目的,如果用盐水来漂洗(只是所用盐水浓度要低于腌肉中所含盐分的浓度),漂洗几次,则腌肉中所含的盐分就会逐渐溶解在盐水中,最后用淡盐水清洗一下就可烹制了。

腌肉腌菜的时间

南方地区,小雪节气开始要准备御寒衣物、手炉、汤婆之类,同时房内挂棉帘防寒。南京有谚语:“小雪腌菜,大雪腌肉。”小雪之后,家家户户开始腌制、风干各种蔬菜,包括、萝卜,以及鸡鸭鱼肉等,延长蔬菜肉类的存放时间,以备过冬食用。

因此一到小雪节气,人们上菜场就比较关心有没有可以腌制的菜。这时,萝卜、雪里红、青菜都长得很好,勤快的主妇们把它们买回家腌,然后曝晒七八个晴日。食用时用滚开水烫,烫上两三次就可以吃了。

这个习俗古已有之。清人著作《真州竹枝词引》中记载:“小雪后,人家腌菜,曰‘寒菜’……蓄以御冬。”真州在今天江苏仪征。杭州人往往也会趁着这个节气开始腌制酱鸭、腊肉。

咸肉什么时候亚硝酸盐最高

腌咸肉在3~20天的周期内亚硝酸盐最高

腌制好的咸肉要选通风无光照处晾干,最好不要晒太阳,因为油脂会在受热后加速氧化而变色变味;风干至肉质略硬且表面干燥不粘手时,才算基本符合食用标准;通常腌腊制品在3~20天的周期内,亚硝酸盐含量达到最高峰值,所以三周后食用会相对安全一些。

安徽段船舶定线制水域内深水航道一般是如何设置的?

仪征化工园白天没什么味道了原因如下:

1、风向改变:仪征化工园周边的风向可能在白天发生了改变,使得废气排放的方向与周围环境分离,从而减少了有害气体的扩散和影响。

2、环保措施:仪征化工园可能取了更加严格的环保措施,例如加强废气处理设备和工艺设施的监管和管理,控制废气排放的浓度和排放量,减少有害气体的释放。

3、天气情况:仪征化工园周边的天气情况可能会影响废气的扩散和传播,例如风速、温度、湿度等。如果天气条件不利于废气的扩散,可能会导致有害气体聚集在一起,形成刺鼻的气味。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提高交通效率,保障航行安全,促进航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航行于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规定。

下列船舶因工作需要可不按规定的航路行驶:

(一)正在执行公务的船舶;

(二)在核定水域内在航施工的工程船舶;

(三)进行海难救助的船舶;

(四)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舶。

第三条 长江安徽段通航水域全程实行船舶定线制。

船舶定线制遵循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及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海事局及其分支、派出机构对本规定具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 航道、航路

第五条 深水航道

深水航道一般设置在深泓附近,两侧界限分别用左侧侧面标(黑浮)、右侧侧面标(红浮)标志标示(深水航道设置标准和尺度见附件1)。

第六条 通航分道及分隔带(线)

在深水航道内设置的上、下行通航分道和分隔带分别占航标标示航道宽度的五分之二、五分之二、五分之一。

深水航道上游起始端以下300米为与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水域相衔接的过渡航段,其分隔带向上游方向渐缩窄至长江安徽段航路分隔线的起点。

在不具备设置分隔带条件的深水航道内,分隔线为深水航道的中心线。

第七条 推荐航路

推荐航路设置在深水航道侧面标的外侧水域。

在具备设置推荐航路条件的水域,黑浮联线外侧设置上行船舶推荐航路;红浮联线外侧设置下行船舶推荐航路(推荐航路设置标准和尺度见附件2)。

推荐航路设置标准、尺度的变化,由海事部门定期公布。

第八条 特定航路

西新圩航行警戒区上游南岸至太平洲捷水道上口红浮外侧水域为船队、小型船舶上行特定航路。

丹徒航行警戒区上游南岸至定易洲航行警戒区红浮外侧水域为小型船舶上行特定航路。

第九条 航行警戒区

在通航条件或船舶航行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水域,为通航能力受到限制的上行船舶穿越通航分道设置航行警戒区(见附件3)。

航行警戒区用界限标标示。

第三章 航行

第十条 船舶必须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或航路内行驶,并按规定向主管机关设置的交通管制中心报告(具体报告线位置见附件4)。

第十一条 在深水航道内,所有船舶一律按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则沿规定的通航分道行驶,并尽可能远离分隔带或分隔线。

第十二条 超大型船舶、大型船舶、高速船应在深水航道中的通航分道内行驶。

航速慢的大型船舶应尽可能沿通航分道右侧外边缘行驶,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也可进入推荐航路行驶。

第十三条 小型船舶必须按规定的推荐航路和特定航路行驶。

慈湖河口至西新圩航行警戒区航段不专门设置下行推荐航路,下行小型船舶下行应沿深水航道通航分道右侧外边缘行驶。

西新圩航行警戒区以下深水航道禁止小型船舶进入行驶。

第十四条 超大型船舶在经过航行条件和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水域前,应事先向主管机关报告,在无碍他船行驶且取必要的监控措施时,可选择航路行驶。但驶过后应及时恢复到规定的通航分道内行驶。

第十五条 船舶驶经福姜沙南水道、尹公洲航段,应遵守主管机关颁布的单向航行控制的有关规定(见附件5)。

第十六条 船舶驶经桥区水域,应遵守有关桥区航路的专门规定(见附件6)。

第十七条 船舶驶经白茆沙北水道、福姜沙北水道、福姜沙中水道、太平洲捷水道、仪征捷水道、宝塔水道、乌江水道等水域,应遵守上述水道航路的专门规定(见附件7)。

第十八条 船舶进出亚太、华润、营船港、天生港、江都港等专用航道时,应遵守上述专用航道的专门规定(见附件8)。

第十九条 横江渡轮和靠离码头、进出锚地、汊河口及支流河口等需横越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的船舶,应当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在无碍他船行驶时,尽可能与通航分道成直角就近进行。

第二十条 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船舶正常航行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严禁船舶停车淌航。

第四章 停泊

第二十一条 小型船舶停泊应优先选择锚地、停泊区(海轮锚地或海轮停泊区除外)水域(见附件9),也可根据需要在规定航路以外选择安全的水域,但应尽可能远离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

第二十二条 大型船舶、超大型船舶必须在主管机关公布的锚地或停泊区内停泊。

第二十三条 船舶如遇有恶劣天气、主机故障等特殊情况需紧急抛锚时,应尽可能让出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

第五章 避让

第二十四条 船舶会让时,应优先遵守下列关于船舶避让的特别规定:

(一)未按规定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行驶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二)进出汊河口、支流及专用航道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三)横江渡轮和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四)从航行警戒区横越通航分道或推荐航路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或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

第二十五条 沿规定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行驶的船舶,在经过航行警戒区、码头、锚地、渡口、支流河口、汊河口及大型施工作业区水域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进入深水航道行驶的小型船舶,与在深水航道中正常行驶的船舶发生事故,小型船舶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逆通航分道或推荐航路、特定航路交通流行驶的船舶与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逆交通流行驶的船舶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随意横越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的船舶,与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横越船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九条 横江渡轮和靠离码头、进出锚地、汊河口、支流河口、专用航道以及从航行警戒区横越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等的船舶,未按本规定主动避让在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导致发生碰撞事故时,横越船应负主要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随意停泊导致发生事故的,停泊船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由主管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附件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变动,由主管机关以航行通告的形式发布。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及其附件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是指长江上界南岸慈湖河口(31°46′30〃N/118°29′48〃E)与北岸乌江河口(31°50′42〃N/118°29′24〃E)联线,下界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31°30′52〃N/121°18′54〃E)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31°37′34〃N/121°22′30〃E)联线内的一切可供船舶航行的水域。

(二)“超大型船舶”是指船舶实际淡吃水9.7米以上或船长大于205米或船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接近预定航区内桥梁、架空电缆允许的通过高度或航行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队)。

(三)“大型船舶”是指船舶实际淡吃水4.5米以上、9.7米以下或船长大于50米、小于205米的船舶、船队(吊拖船队除外)。

(四)“小型船舶”是指“超大型船舶”与“大型船舶”之外的船舶(队)。

(五)“横越”是指船舶横向或斜向驶过规定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或横向越过顺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行驶船舶船首方向的过程和行为。

(六)“航行警戒区”是指航行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部分上行船舶由推荐航路横越通航分道进入特定航路或由特定航路横越通航分道进入推荐航路的规定水域。

(七)“高速船”是指静水航速大于35千米/小时的船舶。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系特别规定,涉及航行、停泊与避让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时,按本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颁布实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 1日起施行的《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同时废止。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