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最新_保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最新情况
1.保定今天限什么号
2.保定限行2022最新通知限号查询+限号时间+区域范围
3.限行有变!河北9市最新通知
4.保定空气太差
5.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6.保定限号区域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保定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12月29日22时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执行到位。何时解除另行通知。同时,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保定市2016年冬季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12月31日前(含31日)继续执行。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自2017年1月3日起,主城区每日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含2017年1月1日、2日两天法定日),如遇天气转好,将随时解除Ⅰ级应急响应,同时解除单双号限行。
保定今天限什么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10月28日至31日我市地面为均压场,受偏南风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淅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10月28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市民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各工业企业做好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焦化、砖瓦窑、日用玻璃行业9家企业按照市大气办《关于应对10月27-31日污染过程的通知》落实减排措施。其它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依法落实各项应急排措施,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_、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保定限行2022最新通知限号查询+限号时间+区域范围
今天限号3和8,周三限3和8。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橙色(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11月23日至26日,保定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领导同意,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
24日,保定尾号限行规定重新启动,周六日不限行,24日周一限行机动车1和6,限行时间为11月23日至26日。
保定尾号限行规定通知
依据要求,保定市交警支队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有变!河北9市最新通知
保定是一座极具历史意义的北方城市,这里的城市规划非常合理,但是随着私家车的大规模增加,交通压力日益显著,尾气排放对于空气质量也是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取了一系列的限号限行的措施,下面给大家分享保定限行限号的最新通知。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我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限号时间+规定
自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
星期一: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二: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三:尾号4和9限行;
星期四: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五:尾号1和6限行。
限行期间内每日限行时间为7:00--19:00时。
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范围区域
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19时,节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运营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保定空气太差
重污染天气再次来袭!截至目前,我省已有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衡水、廊坊、邢台、定州、辛集等9市发布通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石家庄、沧州启动Ι级应急响应,各地限行如何变化?快随小编一起来看↓↓↓
石家庄
日前,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月16日下午4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Ι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号会变吗?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已升级为?Ι?级,很多朋友关心,限号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会改为单双号限行?据了解,根据最新实施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Ι?级应急响应期间,没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实施单双号限行。目前,石家庄的限号没有变化,依旧是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唐山
日前,唐山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2020年1月16日起(含周六、周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廊坊
廊坊市人民温馨提示:2020年1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保定
近日,保定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决定2020年1月16日8:00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限行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沧州
沧州市于1月17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非营运车辆限行2个号,限行时间为7:00-20:00,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衡水
衡水市于1月16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邢台
近日,邢台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4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单位通勤车、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洗煤厂、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定州
近日,定州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月15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辛集
近日,辛集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1月15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目前,辛集市仍执行原有限行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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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近日,华北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多地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水平。中央气象台预计,13日夜间至14日,华北中南部、黄淮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轻到中度霾,局地重度霾;15日起,受降水影响,上述地区的雾霾天气趋于减弱消散,中央气象台于10月13日18时发布霾**预警。
定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为226,属于重度污染。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0月13日至10月15日,保定市范围内将连续出现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保定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规定10月14日至18日左右,保定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
为有效削减重污染天气期间的污染峰值,河北保定市网今日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保定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所有施工工地停工。
保定限号区域
高阳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月20日起,河北省高空转为弱脊,地面受高压影响,南北风交替,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2022年1月19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Ⅱ响应减排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层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保定限号区域包括主城区、保定市区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
限号区域的具体范围包括保定市主城区的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南二环(含以上道路)和三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保定市区中心城区是指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清苑区城区范围(不含以上道路)。各县(市、区)城区是指各县(市、区)所在地城镇区域,包括县城、县级市和镇所在地。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外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也有相应的限行措施,具体限行时间和区域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能会取临时限号措施。
限号的优缺点
1、缓解交通压力:限号政策可以控制车辆数量,减少道路拥堵,从而缓解交通压力。
2、降低空气污染:车辆尾气排放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限号,可以减少车辆上路,从而降低空气污染。
3、提高公共交通使用率:当车辆受到限制时,人们可能会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从而有助于提高公共交通的使用率。
4、对出行造成不便:限号政策可能会对某些人的出行造成不便,如需要频繁使用车辆的人或需要远程出行的人。
5、难以管理:限号政策需要有效的管理和执法,如果管理不善或执法不严,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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